GB 30531-2014《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、 GB 30720-2014《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两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于2015年1月1日和2015年4月1日开始实施。生产许可证审查时要求:家用、商用燃气灶具的型式检验和抽样检验都要按能效标准要求进行检验,执行日期:自能效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。
一、 节能产品的能效要求
商用燃气灶具能效等级要求
表2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等级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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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)1级是目标值,达到1级要求的产品是先进、高效产品,是国家补
贴产品;2级为产品节能评价值,是节能评价依据;3级为产品的能效
限定值,低于该指标的产品为淘汰产品,禁止其生产和销售。
2)多灶眼炒菜灶和大锅灶的能效等级以热负荷加权平均后热效率值确
定。
二、能效标识管理
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规则即将出台,待标准发布实施后,企业可向CQC
申请认证,如果节能认证通过,可以在该产品上张贴能效标识,标识的管理
按《CQC标志管理办法》执行。能效标识的式样如下:
? 标识信息的标注:
? 4.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
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。
? 4.2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。
? 4.3 能效等级和热效率应依据GB 30531的现
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,能效标识标注
的热效率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
,被测产品的热效率应满足能源效率标识中
的标注值。
? 总热负荷和产品名称(中餐燃气炒菜灶、炊
用燃气大锅灶、燃气蒸箱)
? 4.4 依据国家标准为GB 30531的现行有效版本。
三、商用燃气灶具节能环保认证规则
1)申请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,检测项目为:热效率;
2)申请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产品,检测项目为:热效率、干烟气中CO(α=1)含量。
表3 检验项目及要求